2025年恩施咸丰县公开选调县外在职在编教师3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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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教师补充渠道,优化教师人才队伍结构,推动咸丰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经县委编委同意,咸丰县教育局拟公开选调县外在职在编教师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咸丰县外在职在编教师。

二、选调岗位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熟悉关于教育的政策和法律法规;2.精通学科知识,有较强的学科教学指导能力、教科研能力和信息技术运用能力;3.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

(二)资格条件1.幼儿园岗位教师需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义务教育及以上学段岗位教师需具有相应学段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且在注册期内;2.幼儿园岗位教师需具有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义务教育及以上学段岗位教师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4.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5.现工作地教育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同意调动;6.自愿接受调入单位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三)不能报考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1.有犯罪记录的人员;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或司法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4.服务期未满的人员(截至2025年8月31日);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形。

四、报名与笔试

(一)报名1.报名时间2025年7月3日至7月11日(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三楼310室,联系电话:0718-6821203。3.报名时,将相关材料复印件或原件装订成册,材料装订顺序如下:(1)2025年咸丰县公开选调县外在职在编教师申请表(附件1原件);(2)个人自荐材料(本人签名原件);(3)本人全日制学历、学位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入职以来年度考核表,师德考核证明材料,个人荣誉及业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带原件核实);(4)个人当前征信报告(原件);(5)进编文件、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协议等(复印件);(6)承诺书(附件2原件);(7)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登记照片两张,现场交给工作人员。报名时,现场填报岗位意向,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所选岗位必须与本科学历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一致,且不得选择比现任教学科高的学段,未按要求选岗作自动放弃处理。报名截止后,县教育局对个人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在两个工作日内以短信方式告知,对审核结果存疑的,在接到通知两日内,到县教育局咨询或电话咨询,过期不再受理。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一般不得放弃、不得缺考,因特殊事由放弃的,应提前向县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待研究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放弃的,3年内不能参加我县教师公开选调。

(二)笔试参加笔试人选不足1:2的,按比例核减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1)领取《准考证》时间:2025年7月15日14:30—17:30,地点:县教育局三楼310室。(2)笔试时间:2025年7月18日9:00—10:30,具体相关信息见《准考证》。(3)笔试地点:咸丰县第二初级中学。

2.笔试内容普通高中、初中教师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相关知识及任教学科专业知识。小学、幼儿园教师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相关知识,不分学科。

3.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总分100分。

4.笔试考生须知

(1)考生在考前1小时内,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和纸质准考证到达考场,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不可凭电子证件(照片)、临时身份证明、驾驶证、社保卡等证件入场。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以免影响考试。监考人员在考前20分钟宣读考场规则,过时不再重宣。

(2)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强行离场或闹场的,交由考场办公室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考生若有疑问,须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未经监考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的,给予其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4)考生文具由考试机构提供,禁止携带其他物品或资料到座位,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不得窥视他人试卷及草稿纸,否则给予其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5)严禁考生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储存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考生通过夹带或高科技工具进行考试舞弊的,给予其该科目成绩无效处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6)试卷发放后,考生首先在试卷规定的位置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不得超过装订线,不得做其他标记。考生误填、错填、漏填等不按规定填写相关信息的,故意损毁试卷、草稿纸或将试卷、草稿纸带出考场的,给予其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7)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8)如发现考生在考试中,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替考的,其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9)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草稿纸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由监考人员清点收取。经楼层巡视员或流动监考员允许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10)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11)考后阅卷时将组织雷同试卷甄别和相应的违纪违规认定工作,抄袭者和被抄袭者将同等对待。考生在答题过程中有义务保管好自己的试卷、草稿纸,防止被他人抄袭。

五、面试

选调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名单,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不核减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个程序。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内容及方式1.初中、高中教师岗位: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面试形式为无生课堂,面试时间为10分钟。2.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

(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保留三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四位“四舍五入”)为应试者的实得分。面试成绩现场复核后由报分员当场向考生宣布,考生现场签字确认。

(四)面试须知

1.参加面试的考生按面试公告规定的面试时间,提前1个小时到达面试地点,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到面试地点报到,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到指定候考室候考。不可凭电子证件(照片)、临时身份证明、驾驶证、社保卡等证件入场。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以免影响考试。

2.面试开始前15分钟停止安检入场,考生未按时到场或身份证明材料不齐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取消面试资格。

3.进入候考室前,考生所携带的全部通讯工具,先自行关闭,并装入写好姓名的信封,与携带的其他物品(包括电子手环、提包、资料、饰品以及工作人员认为应该集中统一保管的物品等)一律交由安检人员集中统一保管,若考生未经许可擅自离开考场或私自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进考场被发现后,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个人考试诚信档案。

4.候考要求。候考室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有序就座,保持间距,自觉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不得抽烟;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候考室外联络;不得打听面试相关信息。考生在候考室签到候考,抽签确定面试顺序。上厕所要向工作人员报告并由工作人员陪同。

5.备课要求。考生在候考室分学段、学科抽签,由引导员按顺序引导进入备课室,备课时间30分钟。备课结束后,将备课稿纸带入面试室,面试结束后不能带出考场。

6.面试要求。由引导员引导考生从备课室进入面试室。面试时只报考号,不准通报姓名、原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7.成绩确认及离场要求。当考生面试完毕后,各考官按评分要素打分;考生退出面试室,在考场外等候。分数计算出来后,计时员在下一位考生面试结束后通知上一位考生进入考场,由计分员现场向考生报分并宣布最后得分。成绩宣布后,考生应签名确认。面试结束后,考生应按规定路线迅速离开考场,不得逆行返回候考区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未面试考生泄露考题。

8.考风考纪。考生应当自觉诚信参考,面试过程中不得泄露任何个人信息,任何违反面试纪律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总成绩计算及相关成绩公布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四位“四舍五入”。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选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将在“咸丰发布”“咸丰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公示,考生及时关注,自行查看,不进行电话通知。

七、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考生成绩出现并列,则笔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若所有成绩一致,则加试,加试高分者进入考察。考察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通过实地访谈、查看材料、调阅档案等方式,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综合了解选调人员政治素质、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

八、公示和调动

考察完成后,及时按规定对拟选调人员在“咸丰发布”“咸丰人社”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岗位,执行岗变薪变政策,并在一年内不参与有竞争状况下的岗位竞聘。在咸丰县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期间不得申请调动或参加公开招聘考试。对拟调人员有异议的,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决定是否调动。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调动条件的,取消其拟调人选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规依次递补。

九、纪律监督

1.参考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人员,将取消选调资格。2.本次从事选调工作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  3.严格工作纪律,选调过程中,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旦出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1:2025年咸丰县公开选调县外教师申请表

 

附件2:承诺书

 

 

咸丰县教育局

2025年6月29日

 

 

原公告:2025年咸丰县公开选调县外在职在编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s://estv.com.cn/tt/306608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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