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十堰市郧阳区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2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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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服务全省支点建设,吸引各类人才留郧来郧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郧阳区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郧人才﹝2023﹞4号)、《2025年郧阳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为郧阳区事业单位引进22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3.具备引进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4.现役军人、郧阳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被列入《黑名单及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5.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专业、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2025年郧阳区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对《岗位表》中有关内容的咨询,请直接同引进单位联系。

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要求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相应年龄的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2.要求相关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3.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5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4.报名所需各类资格证件等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政策待遇

(一)薪酬待遇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兑现编制及工资福利待遇。

(二)人才政策

引进人才符合条件的,享受《十堰市“武当人才卡”实施办法(试行)》(十办发〔2021〕15号)、《郧阳区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郧办发〔2022〕8号)所规定的相关政策。

(三)职称评聘

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工作要求进行聘任。岗位聘任原则上使用常设岗位。相应常设岗位无空缺额的,经郧阳区人社部门批准,可设置特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四、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不设开考比例限制,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向报名者收取考试、体检费用,人才引进各个环节均通过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yunyang.shiyan.gov.cn)进行公示公告。具体流程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7日9:00起,截至2025年7月16日17:00止。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报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注册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所报岗位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对照《岗位表》选择一个职位类别,如实填写《十堰市郧阳区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引进单位电子邮箱(详见各单位岗位表备注),提前或者逾期提交均视为无效。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①《十堰市郧阳区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扫描件);

②《十堰市郧阳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诚信承诺书》(扫描件)(附件3)

③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④有效期内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⑤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佐证资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7月7日9:00至7月16日20:00,引进单位按照公告发布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负责及时通知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面试

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根据岗位报名人数和资格审查结果确定面试对象。如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超过5:1的,则此岗位需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如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未超过5:1的,完成报名考生均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

1.面试前将发布资格复审公告,由引进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员需按照岗位资格条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等材料参加复审。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郧阳区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引进程序的全过程。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或无学生讲课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3.面试前将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引进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划定不低于80分的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未达到的取消该岗位。其他面试岗位均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和考生面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审查档案、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结合引进单位意见,按照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生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通过郧阳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并结合引进单位意见,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由引进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引进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并按引进要求约定服务期,符合人才认定的人员享受相关政策。

受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及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宜

1.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问题,相关责任人将受到严肃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公布监督举报电话:0719-7232302。

2.本次引进人才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3.本公告由郧阳区委组织部(人才办)、郧阳区人社局共同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

郧阳区委组织部(人才办) 0719-7228682

郧阳区人社局   0719-7232302

附件:

1.《2025年郧阳区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十堰市郧阳区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3.《十堰市郧阳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诚信承诺书》   

 

中共十堰市郧阳区委组织部

十堰市郧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30日

 

 

原公告:2025年郧阳区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_ltujKek8MtvQJarh5Jw6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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