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州市事业单位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参加笔试考试情况,现将核减、取消岗位计划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核减岗位计划
以下3个岗位因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1:2面试开考比例,予以核减:
1.华容区华容高中物理教师岗位4个计划,核减2个,保留2个,岗位代码14207002001001001;
2.市中心医院外科医师岗位10个计划,核减2个,保留8个,岗位代码14207005019001001;
3.市中心医院内科医师岗位13个计划,核减2个,保留11个,岗位代码14207005019001002。
二、取消岗位计划
以下5个岗位因只有1人或无人参加笔试,予以取消:
1.市中心医院康复医师岗位1个计划,岗位代码14207005019001004;
2.市中心医院口腔科医师岗位1个计划,岗位代码14207005019001008;
3.市中心医院病理科医师岗位1个计划,岗位代码14207005019001012;
4.市中医医院医学影像科诊断医师岗位1个计划,岗位代码14207005019002004;
5.市教学研究室中学化学教研员岗位1个计划,岗位代码14207005020002004。
三、资格复审
(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5月12日(周一),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鄂州市就业社保中心三楼视频会议室(滨湖南路105号,市内乘坐4路、7路公交车到市质监局站,6路、36路、12路公交车到市就业社保中心站,13路到市质监局西站即可)。
(四)考生须提供以下资料
1.笔试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职称证书、职(执、从)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不作为报考工作经历;
6.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7.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职(执、从)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8.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五)有关事项说明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带齐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笔试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依次递补。
2.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等其他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顺序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后,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将陆续发布递补、面试、体检考察等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4.笔试准考证要一直使用至招聘结束,请考生务必保存好并携带参加后续程序。
附件:鄂州市事业单位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9日
原文链接:https://rsj.ezhou.gov.cn/tzgg/202505/t20250509_701800.html
